退休制度

瑞軒科技全球各廠區均依據所在地法令規定,為員工建立完善之退休金制度,並依相關規定為每位員工提撥退休金,員工參與退休計畫比率達 100%。
在台灣地區,員工依據《勞動基準法》及《勞工退休金條例》辦理退休金制度。
• 舊制退休金:於 2005 年 9 月 30 日(含)前入職之員工,享有舊制退休金年資,公司依規定按月提撥員工月薪資 3.5% 至中央信託局設立之「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」。截至目前,累計準備金金額約新台幣 22,414,034 元,足以支應現有具舊制年資員工之退休需求。
• 新制退休金:自 2005 年 7 月 1 日起,依《勞工退休金條例》實施新制,公司按月為符合資格之員工提撥月薪資 6% 至其個人退休金專戶,員工亦可依個人意願自願提撥 0% 至 6% 不等比例之退休金,納入其個人專戶中。
於中國大陸地區,正式員工則依據當地法令規定參加「養老保險」,公司依法為員工繳納相關保險費用,協助員工於退休後獲得穩定之生活保障。

退休金給付標準

(1)按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予二個基數。
(2)超過十五年之工作年資,每滿一年給予一個基數。
(3)最高以四十五個基數為限。
(4)未滿半年者以半年計,滿半年者以一年計。
(5)退休金基數給付標準之計算為核准退休時一個月之平均工資。
於實施「勞工退休金條例」後選擇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員工之後續服務年資,依退休金條例規範之給付標準實施。